关于处置固定资产的公示
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和淮北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淮政办〔2016〕28号)规定,拟对单位符合报废标准的国有资产进行处置,所得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有收购意向的单位可与我单位联系,参与公开投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6月6日—6月12日。如有异议,请向驻局纪检组(3809679)、局财务科(3809678)、局办公室(3809636)反映。
根据《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和淮北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淮政办〔2016〕28号)规定,拟对单位符合报废标准的国有资产进行处置,所得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有收购意向的单位可与我单位联系,参与公开投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6月6日—6月12日。如有异议,请向驻局纪检组(3809679)、局财务科(3809678)、局办公室(3809636)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