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北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市交警支队、市交通执法支队、市运管中心,濉溪县公安局、濉溪县交通运输局:
现将《全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淮北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深刻汲取甘肃平凉“3·5”道路交通较大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工作原则,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运营行为,有效堵塞监管漏洞,深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最后一公里”,坚决做到盯得住、守得好、不漏管、不出事,确保全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整治行动以加强危货运输安全管理为重点,通过开展覆盖全市所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运营车辆和从业人员,特别是对反复发生、长期未根治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的专项集中整治,严格审核业户经营资质、运输车辆技术条件、操作人员从业资格、人员学习教育、车辆动态监控,落实运输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解决危货运输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危险货物运输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推动我市危货运输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
三、整治时间
即日起,为期一个月。
四、整治任务
(一)严格核查企业车辆及设备
1.核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周期和频次对所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进行技术等级评定,车辆是否到经备案且符合相应维修条件的企业进行维修,是否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实行一车一档,是否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验不合格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严把车辆年度审验关。针对180日 (含) 以上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车辆进行年审、检测或维护的,注销其《道路运输证》,并在媒体公告。(责任单位:市交通执法支队、市运管中心,濉溪县公安局、濉溪县交通运输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以下均需,不再重复列出)
(二)严格核查企业从业人员
2.核查专职安全管理员、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从业资格证及类别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建立健全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和教育培训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是否实行岗前培训考核制度,是否定期、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是否开展典型事故案例分析、防御性驾驶技术等专项培训。从严查处违反《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行为。(责任单位:市交通执法支队、市运管中心)
(三)严格核查企业经营行为
3.核查车辆运营行为。严查无相应资质的车辆运输剧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等行为;严把新车入户登记关,依规查验车辆质量和外部标识等,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登记;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依法强制报废,监督销毁。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全面核查,对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记满12分未参加学习的车辆驾驶人进行摸排、督促,并抄告相关部门;严厉查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及驾驶人“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行驶经过淮北市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核查,严厉打击涉黑违法犯罪。(责任单位:市交警支队)
4.核查车辆运营手续。审核车辆营运手续是否完备,主要包括车辆年检、《道路运输证》年审、车辆技术等级、车辆使用年限是否符合营运要求;对不合格的车辆,明确整改期限和要求,责令改正;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车辆,依法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对申请报废更新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超过一年期限未更新的,注销其车辆《道路运输证》。加强异地备案管理,重点核查异地经营 (运输线路起讫点均不在企业注册地市域内)累计达 3 个月以上的车辆是否向经营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接受其监管。(责任单位:市交通执法支队、市运管中心)
5.核查承运人责任险投保情况。重点核查运行车辆是否按交通运输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3〕786 号)要求足额投保;投保是否处于有效期。对未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的,责令限期投保;对拒不投保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许可经营范围。(责任单位:市交通执法支队、市运管中心)
6.核查车辆动态监控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安装符合规定的卫星定位终端设备,是否使用通过交通运输部符合性审查且 在省交通运输厅备案的动态监控平台,并接入部、省联网联控监管平台;是否建立专门的监控室并挂牌,配备专职动态监控人员;是否制定和完善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值班制度、监控记录与台账制度以及与动态监控有关的奖惩制度;是否实行实时监控,对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警示、纠正和处理。对未按照要求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或者已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但未能在联网联控系统正常显示的车辆,依法不予发放或者审验《道路运输证》。(责任单位:市交通执法支队、市运管中心)
7.核查电子运单使用情况。重点检查车辆运输行驶轨迹记录,对存在车辆运行轨迹但未按要求派发运单的,依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从严查处。(责任单位:市交通执法支队)
(四)严格核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8.重点排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从业人员、专用车辆、设备及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制度,安全生产作业规程,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等落实情况。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吊销企业经营许可证。(责任单位:市交通执法支队、市运管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联动配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健全部门完善信息联动机制,畅通部门间信息共享渠道协同高效推进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二)强化舆论宣传。加大专项整治期间查处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危险货物道 路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增强安全意识,自觉规范从业行为。
附件:淮北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清单
附件
淮北市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清单
序号 |
车牌号 |
驾驶员 |
押运员 |
经营地点或备案地 |
运输介质 |
存在问题隐患 |
整改措施 |
整改责任人 |
整改时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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