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公路水运工程开复工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05-29 16:59 字号:

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三区住建局,市交控集团、淮北港投、孙疃港务公司、安徽建工淮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公路水运工程开复工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保障我市公路水运工程开复工有序开展,现就加强开复工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开复工质量安全监管

建设单位重点核查参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履职、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是否按要求开展考勤,特别是项目经理、质量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高级驻地、安全监理工程师,试验室主任、试验工程师等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建设单位要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严格审核各类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确保100%持证上岗,对高危岗位、特种作业人员等要加大岗前安全教育培训交底力度,严格落实岗前培训、“三级”教育培训。

二、严格排查重点环节安全隐患

建设单位及时组织监理、施工单位,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因地制宜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培训教育情况、施工安全防护与消防措施落实情况,确保所有在建项目100%检查到位,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安全产条件核查表》内容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各项安全障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加强作业区、生活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以及仓库、配电设施安全管理,合理有效配置消防器材,防范发生火灾事故。

各建设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管理,最大限度防范各类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我市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农村公路参照执行。

 

附件:关于切实做好公路水运工程开复工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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