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实录】淮北市出租车驾驶员“红黑榜”公布新闻发布会
会议时间:2023年12月1日 上午8:30
会议地点:淮北市交通运输局五楼会议室
参会人员:淮北市运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徐高峰、运管中心副主任侯长纪、出租分中心、淮北市四家出租车公司负责人、出租车驾驶员代表20名、新闻媒体记者
主 持 人:徐高峰 淮北市运管中心 党委书记 主任
会议议程:
1、淮北市出租车驾驶员10月份“红黑榜”公布 侯长纪
2、淮北市租车行业“红黑榜”制度 侯长纪
3、答记者问
4、淮北市运管中心 党委书记 主任 徐高峰讲话
淮北市出租车驾驶员10月份“红黑榜”公布
市出租车行业协会、各出租车公司、全市出租车驾驶员: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出租汽车从业驾驶员的职业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弘扬先进,鞭策落后,经对全市出租车驾驶员日常经营行为进行考核,结合12345、12328热线投诉受理情况,现推出淮北市出租车驾驶员“红黑榜”现予以公布。
红榜(10辆):驰方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聂首峰皖FD25992;司道全皖FT1223;丁允民皖FDT0688;万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倪磊皖FT0682;赵信刚皖FT0086;谭大辉皖FT1782;荣昌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武彦玲皖FT1531、王永新皖FT2599;大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龙梅花皖FDT8586;姚怀彬皖FT0915。以上出租车驾驶员年内无乘客投诉、日常运营规范,做到拾金不昧,热心帮助乘客,在行业内给予通报表扬,作为“最美出租车驾驶员”及先进评选参照依据。同时与2023年度出租车奖励补贴资金发放数额挂钩。
黑榜(4辆):驰方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皖FT2770李祥杰;皖FT0378江洪;荣昌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皖FT2019丁作德;万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皖FDT9599王永清。以上车辆因服务质量被乘客多次投诉并查实,在行业内给予通报曝光。同时与2023年度出租车奖励补贴资金发放数额挂钩。以上车辆2024年6月30日之前禁止进入火车站出租车专用通道经营,如期间表现优异,可酌情缩短禁止时间。如再次发现违规经营行为,延长禁止通道营运时间,纳入驾驶员个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记录。
今后我市将在出租车行业建立“红黑榜”定期推出制度(一季度一次),各出租汽车公司加强培训管理,切实抓好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和职业道德教育,确保所属驾驶员规范营运,提升我市出租车驾驶员服务水平,为广大市民出行提供便捷、安全、规范、文明的出行环境,提升我市交通运输行业窗口形象。
附:淮北市出租车驾驶员10月份“红黑榜”
2023年11月1日
附件:
红 榜
驰方出租车公司:聂首峰 皖FD25992
驰方出租车公司:司道全 皖FT1223
驰方出租车公司:丁允民 皖FDT0688
万泰出租车公司:倪 磊 皖FT0682
万泰出租车公司:赵信刚 皖FT0086
万泰出租车公司:谭大辉 皖FT1782
荣昌出租车公司:武彦玲 皖FT1531
荣昌出租车公司:王永新 皖FT2599
大众出租车公司:龙梅花 皖FDT8586
大众出租车公司:姚怀彬 皖FT0915
驰方出租车公司:李祥杰 皖FT2770
驰方出租车公司:江 洪 皖FT0378
荣昌出租车公司:丁作德 皖FT2019
万泰出租车公司:王永清 皖FDT9599
淮北市出租车行业“红黑榜”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提高全市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强化出租车行业管理,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在出租车行业推出“红黑榜”制度,通过公布出租车驾驶员“红黑榜”,鼓励出租车驾驶员形成良好的职业操守,警示违规经营的从业驾驶员,树立出租车行业文明形象,营造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出租车和从业驾驶员。
第三条 坚持激励与惩戒并重的原则,弘扬先进,鞭策落后,不断提升出租车从业驾驶员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四条 “红黑榜”分红榜和黑榜,“红榜”是遵纪守法、规范运营、文明热情服务,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的出租车驾驶员。“黑榜”是存在服务质量、违规运营或其他不文明行为被乘客多次投诉,或因违法违规行为多次被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以及被社会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出租车驾驶员。
第五条 纳入“红榜”的出租车及驾驶员应具备以下情形:
(一)服从行业管理、遵守法律法规;
(二)车容车貌保持整洁;
(三)有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拾金不昧、好人好事、热心公益等先进事迹的;
(四)热心帮助乘客,文明热情服务;
(五)受到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点名表扬的,或先进事迹通过主流媒体报道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遵纪守法情形和社会公德倡导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有下列行为的驾驶员、车辆不得入选“红榜”
(一)不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管理和调度的;不服从火车站出租车专用通道管理人员调度的;
(二)未注册上岗的驾驶员,未办理服务监督卡上岗的驾驶员;
(三)被投诉和举报存在违规行为查证属实的;
(四)违规经营被处罚的;
(五)其他违法违规情形及不文明经营行为。
第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驾驶员、车辆,列入“黑榜”:
(一)不服从行业部门管理,情节严重的;
(二)多次受到各类群众投诉有违规经营等侵害乘客权益行为,且经查证属实;
(三)多次违规经营被执法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
(四)违规违法行为被媒体曝光,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五)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罢运、堵车、聚集等扰乱公共秩序的;
(六)发生殴打、威胁、恐吓、骚扰乘客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七)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第八条 认定
(一)“红榜”每月由市运管中心出租客运分中心收集有关主流媒体报道,公司推荐的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拾金不昧、好人好事等先进事迹并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并在年度内无乘客投诉,日常运营规范,根据驾驶员主要事迹进行分类和认定。
(二)“黑榜”每月从12328、12345热线等各种渠道投诉经查实的办件;执法部门提供的被依法行政处罚的驾驶员及车辆名单;被社会媒体曝光的车辆及驾驶员名单中采集认定。
第九条 发布
每季度通过“淮北运管”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红黑榜”中车辆、驾驶员有关信息,每年年底对“红黑榜”进行一次汇总。
第十条 奖惩
(一)对于年度内列入“红榜”次数较多的驾驶员优先参与各类评先选优,结合“最干净出租车、五星级驾驶员”创建活动,每年评选出一批模范典型,颁发荣誉证书,树立行业模范典型。
(二)针对列入黑榜的出租车从业驾驶员在行业内予以通报曝光,纳入驾驶员个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记录,到公司参加针对性培训学习,并与年度出租车奖励补贴资金发放数额挂钩。同时为加大惩戒力度,对列入黑榜的出租车驾驶员禁止其在一定时期内进入火车站出租车专用通道载客经营。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答记者问
1.推行出租汽车驾驶员“红黑榜”对行业发展有什么样的意义?
答:此次在出租汽车行业推行“红黑榜”,有效的弘扬社会正能量,树立行业文明新风尚,进一步规范出租车驾驶员经营行为,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并形成长期有效管理机制,并通过公布驾驶员“红黑榜”,弘扬先进,鞭策落后,集中表扬一批表现优秀的出租车驾驶员,同时也曝光一些表现较差的出租车驾驶员,更好地发挥“红黑榜”的激励和惩戒作用,助推我市出租车汽车行业健康发展,不断提升出租车驾驶员服务水平。
2.对此次发布的出租车驾驶员红黑榜是如何确定的?
答:本次发布的出租车驾驶员“红黑榜”是推行该项制度首次发布,根据收集到的10月份及当年度出租车驾驶员日常表现及运营服务情况确定。共有10名出租车驾驶员入选红榜,4名出租车驾驶员被列入黑榜。
本次红榜驾驶员在2023年内无乘客投诉,日常运营规范,存在有见义勇为、救死扶伤、拾金不昧、好人好事等先进事迹并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本次黑榜驾驶员是通过12345、12328热线等各种渠道受理投诉办件,经查实的;有存在服务质量、违规运营或其他不文明行为,被乘客多次投诉的;或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多次被执法部门行政处罚的;或被社会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3.对曝光的黑榜出租车驾驶员有哪些惩戒或限制措施?
答:针对此次列入黑榜的出租车从业驾驶员在行业内予以通报曝光,纳入驾驶员个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记录,到公司参加针对性培训学习,并与2023年度出租车奖励补贴资金发放数额挂钩。同时为加大惩戒力度,对列入黑榜的出租车驾驶员禁止其在一定时期内进入火车站出租车专用通道载客经营,如期间表现优异,可酌情缩短禁止时间,如再次发现违规经营行为,延长禁止进入通道载客经营。
4.对列入红榜的驾驶员有何奖励措施
答:对于年度内列入“红榜”次数较多的驾驶员优先参与各类评先选优,结合“最干净出租车、五星级驾驶员”创建活动,每年评选出一批模范典型,颁发荣誉证书,树立行业模范典型。
5.“红黑榜”多久公布一次?是否会常态化?
答:出租车驾驶员“红黑榜”发布将纳入常态化工作贯穿到行业日常管理中去,将每月收集信息,每个季度定期发布行业“红黑榜”,进一步发挥弘扬先进,惩戒落后的作用,强化出租车行业管理,鼓励出租车驾驶员形成良好的职业操守,树立出租车行业文明形象。
淮北市运管中心 党委书记 主任 徐高峰讲话
通过公布出租车驾驶员“红黑榜”,进一步规范出租车驾驶员经营行为,提高行业服务质量,并形成长期有效管理机制,弘扬先进,鞭策落后,鼓励出租车驾驶员形成良好的职业操守,警示违规经营的从业驾驶员,树立出租车行业文明形象,营造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