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实施方案》和《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2-04-24 16:48 字号:

淮交安〔202217

濉溪县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实施方案》和《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2年4月24日


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15条措施,强化行业安全生产治理,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强化年行动,根据交通运输厅《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对“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两个绝对安全”见行见效,落细落实安全生产15条措施,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强化年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强化治理、清仓见底,强化攻坚、重点突破,强化基础、举一反三,强化担当、履职尽责,实现安全发展理念明显提升,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管控重大风险能力、治理突出问题能力、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增强,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整治一批顽瘴痼疾,最大限度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理论武装

1.落实“两个绝对安全”。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两个绝对安全”重要指示精神,推动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向基层一线和企业延伸。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在各自分管领域守土尽责,以重特大事故就在眼前的危机感和紧迫感,把安全发展和“两个至上”理念落实到交通运输发展各领域、各环节,坚决做到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二)强化履职尽责

2.扛牢党组(党委)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加强党组(党委)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定期研究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解决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强化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和执法力量建设,注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督查和结果运用,推动上级决策部署在交通运输行业落地落实。

3.推动地方落实属地责任。推动区县政府牵头协调解决三无船舶、农村道路交通、非法营运等涉及多部门管理的安全生产问题以及基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建立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抓好水上交通隐患问题整改,强化船舶船籍港安全监管。

4.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法依规编制安全生产权责清单并组织落实。落实局港航、道路运输、公路、公路水运工程建设4个专项工作组常态化运行机制,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到交通运输业务工作全过程。认真落实“放管服”和“一改两为”要求,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加强安全生产举报核查、约谈、挂牌督办、公开曝光等措施运用。

5.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等法定职责,督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履责、恪尽职守。督促航运企业严格落实水上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所属船舶特别是异地经营船舶日常安全管理。

6.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推动交通运输企业将劳务派遣等人员与本企业员工在安全责任上统一纳入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关键岗位按规定持证上岗。强化危化品车船驾驶员、押运员以及公交、客运交通工具等驾驶人员实操技能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从业人员关心关怀关爱,保障其合法权益。

7.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巩固深化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认真执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0年版)》,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既寓执法于服务,又防止执法检查“宽松软”。强化精准执法,明确重点检查企业和重点执法事项,对典型事故暴露出的严重违法行为,举一反三加强执法检查。强化专业执法,组织专家参与执法过程。强化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基层一线安全监管执法队伍能力,培养执法骨干力量。加强专业执法装备配备,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提高执法保障水平。

(三)强化风险隐患排查

8.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认真落实《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排查对象、内容和环节全覆盖,特别是对易发生群死群伤领域和环节要一查到底、立行立改、动态清零。严格实施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落实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确保清仓见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

9.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意见》,按照《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组织摸排行业重大安全风险点,建立各级重大风险基础信息清单、责任分工清单、防控措施清单、监测监控清单和应急处置清单等五个清单,实施风险“图斑化”管理,完善安全风险“一图、一册、一表”,明确管控责任人,推进风险可视化、精准化、动态化管控。

10.精心组织“打非治违”行动。组织对大客车非法营运、公路运输“百吨王”、危险货物非法运输、内河船舶非法从事海上运输、工程转包等典型违法行为实施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公路水运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对顶风作案、屡犯不改以及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惩处,加大曝光力度,切实起到威慑警示作用。

(四)强化重点领域治理

11.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治理。狠抓《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2022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要点》各项任务落实,统筹推进道路运输、路网运行、水上交通、港口营运、公共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治理,持续推动燃气安全、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两个集中治理以及商渔船防碰撞、农村公路安全隐患、重型自卸货车非法改装、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等专项治理行动。

(五)强化重点时段管控

12.突出重大活动和重大节假日安全管控。制定重大活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方案,对人流量密集的客运场站、码头等重点场所中最不放心、最不托底的场所实施驻场监管。开展重大节假日客流趋势和安全风险研判,统筹安全生产、消防、反恐等工作,制定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13.加强季节性安全风险管控。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安全生产季节性特征和风险防范化解的指导意见》,提升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季节性风险认知、研判、决策和支撑能力,全力抓好汛期、台风期、开工复工密集期、农忙时节、冬季等季节性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六)强化事故教训汲取

14.深化事故警示和严肃责任追究。坚持以防风险、遏事故为根本导向,建立事故警示提示和事故分析机制和事故险情技术原因深度调查分析和教训汲取制度。按照规定落实事故责任追究,对较大以上事故或具有较大影响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追责问责情况及时在全系统通报警示,举一反三、以案为鉴消除监管盲区。落实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办法,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对较大等级水上交通事故同步开展技术调查和管理调查。

(七)强化研判预警

15.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研判。跟踪行业安全生产热点焦点问题,及时汇总分析基层一线安全动态、经济社会环境变化、极端天气预警预报等信息,开展安全生产形势会加强研判,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握安全生产规律特点,及时提出防范措施建议。

16.加强安全生产预警调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定期调度,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企业安全生产预警调度,做到见事早、出手准。特殊时段,各级领导要深入基层一线,靠前协调调度,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技术管理团队等在岗履职,将重大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八)强化应急处置

17.强化应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值守制度,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员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实施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事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畅通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渠道,提升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时效和质量,坚决杜绝谎报、瞒报、漏报、迟报现象。

18.提高应急管理能力。修订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做好应急队伍、机械设备、储备物资准备,强化应急演练和处置评估。

19.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保持疫情防控指挥体系高效运转,统筹抓好道路水路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交通管控和运输保障专班作用,全力做好应急物资运输、疫苗运输等服务保障,保持货运物流畅通。坚决落实重点领域防控措施,严格落实交通运输场站和工具消毒、通风等措施,推进行业重点人群疫苗接种和序贯加强免疫接种,坚决避免疫情通过道路水路运输环节传播扩散。

三、时间进度安排

自2022年4月至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5日前,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迅速制定细化落实举措,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至10月,各单位按照实施方案,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全面调动各方力量,强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底前,各单位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形成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工作总结报局安委办。同时,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进一步健全安全治理长效机制,推动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把党的领导贯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实施全过程,各级党组织(党委)要将工作内容纳入本地区本单位全局谋划推进,统筹做好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难点难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注重统筹推进。要注重一体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强化年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整合优势资源,保障工作人力、物力和财力所需,及时提供和调配资源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

(三)抓好跟踪督导。要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实施情况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范畴,加大跟踪督导力度,强化过程管理,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强化协调配合,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四)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强化年工作推进成效,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宣传引导,曝光典型案例,推广典型经验,营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各单位于12月15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强化年工作总结报送至局安委办。

 

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根据交通运输厅《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和市安委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交通运输厅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强化年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持续深化源头治理和系统治理,保障专项整治任务取得明显成效,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生产15条措施落地见效和三年行动圆满收官。

二、主要任务

(一)巩固提升安全发展理念

1.着力强化理论武装。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片,推动全系统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和“两个至上”理念,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制度措施,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实践。(责任单位:局安技科、机关党委、办公室、人教科、机关支部,局属各单位党委、党总支。濉溪县交通运输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以下均需,不再重复列出)

2.切实压实安全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管理的第一要务,发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推动协调解决涉及多部门、多层级的交通运输安全问题。落实局港航、道路水路运输、公路、公路水运工程建设4个专项工作组常态化运行机制和交通运输安委会会议制度,修订局安全生产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责任单位:局安技科、建管科、运输科、公路科、海事科,市公路中心、运管中心、海事中心、交通综合执法支队)

(二)巩固提升风险隐患管控

3.持续落实整治任务。《淮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年”实施方案和2021年任务清单的通知》(淮交安〔2021〕5号)部署要求,持续推动“86项年度任务”“10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完善“两个清单”,抓好重点难点问题治理。(责任单位:局安技科、建管科、运输科、公路科、海事科,市公路中心、运管中心、海事中心、交通综合执法支队)

4.突出抓好两个集中治理。将开展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危险货物运输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与三年行动巩固提升结合起来,突出道路运输、港口作业、水上交通、危险货物运输通道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局安技科、建管科、运输科、公路科、海事科,市公路中心、运管中心、海事中心、交通综合执法支队)

5.防范化解行业安全风险。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深化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工作的意见》和《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组织摸排交通运输领域重大安全风险点,建立“五个清单”,做好重大风险“电子地图”填报工作,实施图斑化管理和动态管控,推进重大风险信息共享和智能化监测预警。(责任单位:局安技科、建管科、运输科、公路科、海事科,市公路中心、运管中心、海事中心、交通综合执法支队)

(三)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建设

6.完善落实安全生产制度。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举报受理、约谈提醒、挂牌督办、事故分析和警示提示、应急管理、值班值守以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电子运单、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报送和公开曝光等制度落实,根据实际需要及时修订完善,推动既有制度优化升级,与企业运输生产实际相匹配、与安全生产形势变化相契合、与交通运输发展相适应。(责任单位:局安委办、建管科、运输科、公路科、海事科、法规科,市公路中心、运管中心、海事中心、交通综合执法支队)

7.加强重点领域治理。围绕内河船舶非法涉海运输、非法码头、非法营运、公路超限超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重型自卸货车非法改装、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治理、平安百年品质工程创建示范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差异化探索、源头化治理、机制化预防。(责任单位:局建管科、运输科、公路科、海事科,市公路中心、运管中心、海事中心、交通综合执法支队)

8.突出共性问题制度建设。积极发挥大数据、信息化管控系统在安全生产领域作用,认真梳理三年行动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各级督导检查通报的隐患问题和各类安全事故暴露出的隐患问题等,总结分析企业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双重预防机制等安全管理上存在的共性问题、深层次问题、规律性问题,进一步针对性建立企业安全监管措施有关制度。(责任单位:局安技科、建管科、运输科、公路科、海事科,市公路中心、运管中心、海事中心、交通综合执法支队)

9.着力消除监管盲区。紧盯安全生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章立制,重点针对交通运输新业态发展给行业安全生产带来的新挑战、新风险以及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行业安全生产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完善跨部门和跨区域联动执法机制、强化特困行业纾困解难、加强从业人员关心关怀关爱等方面进一步消除监管盲区,不留安全死角。(责任单位:局安技科、建管科、运输科、公路科、海事科,市公路中心、运管中心、海事中心、交通综合执法支队)

(四)巩固提升行业本质安全

10.强化基础设施安全水平。全面排查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情况,建立全市农村公路安全隐患问题台账和安防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库,逐步消除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提升农村公路安全防护水平。加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完善航道安全设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局建管科、公路科、海事科,市公路中心、海事中心)

11.提高从业人员知识技能。强化安全监管干部职工教育培训,督促行业企业围绕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升从业人员职业安全素养,逐步提升道路运输企业“两类人员”和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持证率。(责任单位:局安技科、建管科、运输科,市公路中心、运管中心、海事中心、交通综合执法支队)

12.创新安全监管模式。运用大数据分析监测等科技手段,着力提升安全监管效能。积极开展安全创新,在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安全生产协同共治、安全教育培训和数字化监管等方面探索建立新制度、新机制和新技术,破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难题。(责任单位:局信息办、安技科,市运管中心、交通综合执法支队)

三、要求

(一)加强工作调度检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继续发挥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作用,强化统筹调度,层层抓好落实。要将巩固提升落实情况纳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加强工作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治理任务如期完成。

(二)突出制度建设主线。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强化年行动,细化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工作举措,重点突出长效机制建设,明确任务要求,确保形成一批制度建设成果,健全行业安全监管体系。

(三)抓好宣传总结评估。各单位要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典型成效,推广典型经验,提炼典型成果。要系统总结评估三年行动启动以来取得的工作成效,12月10日前形成总结评估报告报送至局安委办。

政策咨询渠道:安技科 王亚东

联系方式:0561-3809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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