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淮北市交通运输局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淮北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淮北市相山区淮海中路130号,邮编:235000,电话:0561-380967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通过网站和微信等各种渠道公开信息859条,其中政务主动公开信息442条,内容涉及政策法规12条、建议提案办理34条、应急管理26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14条、招标采购29条、财政资金15条、新闻发布10条、回应关切41条、“三大攻坚战”20条等内容。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2020年,我局没有发布及发现有虚假、不完整信息公开的情况。
2.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3.政府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情况。为确保网站内容及时更新,我局安排专人负责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录入工作,机关各科室按要求在主动公开信息形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信息提供给信息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录入,确保主动公开信息在20个工作日内公开。
4.全面助力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打造。目前共有行政权力178项,其中行政许可89项,行政确认、其它行政权力等53项,公共服务36,每一项政务服务事项,都制作了对应的运行流程图。同时依据《淮北市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提升行政审批质效的通知》精神,全面提升行政审批质效,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减审批材料、缩短审批时间,制定了市交通运输局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工作方案,对安徽政务服务网淮北分厅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项目89项,办理流程现状440项进行认真梳理,申报材料现状累计234项,精简4项;承诺时间法定累计1874天,现状累计340天,优化后承诺时间264天,承诺时间精简76天,精简率22.35%。全面实现2020年12月底前行政审批事项承诺时限比2019年平均再减少五分之一的总目标要求。及时承接上级下放事项,2020年10月,承接行政许可1项,水上水下施工活动许可,行政确认1项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认定,补充、调整包含特别程序的政务服务事项12项。依据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有关文件要求,在客货运企业成立等26项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领域推行告知承诺制,以告知承诺的方式替代证明材料,并实现部分事项容缺办理。
5.本年度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现行有效的文件数量为4,清理结果已公布至政府信息公开网。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情况。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情况。2020年,我局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没有出现应公开而不予公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0年,我局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新媒体平台融合,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双微),多管齐下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淮北日报、淮北日报全媒体,接受淮北市广播电视台访谈,政风行风热线每周定期上线、就百姓关心的国省干线建设、水运工程建设、公交改革、“四好农村路”建设、“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成就、“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等相关问题,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安排专人负责12345市长热线和12328交通运输热线的接办、回复,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交通出行、群众关心的公交、出租车等热点问题,快速反应、主动发声。
(四)公开平台建设
1.以局门户网站作为重点公开平台,按照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舆情回应制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政务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政策解读制度、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政务公开投诉举报制度、政务公开考评制度、政府开放日制度、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等15项制度。
3.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共2次,学习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的通知》(皖政务办〔2020〕4号)和《淮北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了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方案,对反馈的各项问题,逐项提出要求、分类交办、逐条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挂网公开。
(五)监督保障
规范建立政务公开考核制度,每年度进行内部考核,对工作落后、工作不积极的科室负责人进行约谈。完善社会评议制度,认真收集、听取群众评议监督的意见和建议,针对出现的问题,落实整改,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各科室上下齐心协力,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6 |
0 |
8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37 |
0 |
5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23 |
0 |
5426 |
|
行政强制 |
11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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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3 |
4.99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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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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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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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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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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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根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的通知》(皖政务办〔2020〕4号)和《淮北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了政务公开“六提六促”专项行动,并对标对表逐项进行整改落实。
1.针对公布的信息不符合《条例》规定的问题。一是全面排查。逐项排查公开的政府信息符不符合《条例》规定、国家部委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及省政府目录标准规范和要求,看公开事项缺不缺、公开内容(要素)全不全、公开流程规范不规范、公开主体责任压得实不实、公开渠道和载体少不少,是否存在网上公开政府信息涉及个人隐私、意识形态、秘密事项、错误和敏感内容以及公开不主动、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和质量效果差等问题。二是认真撰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照《条例》要求,认真撰写年度工作报告,重点做到年报内容(要素)全、重要数据统计准。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照“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全面排查网站设计、名称使用、栏目设置、互动功能、留言办理、机制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对照“六提六促”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全面整改落实。
2. 针对政务公开相关制度不健全的问题。一是对照“六提六促”工作要求,结合国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省、市年度重点任务分工,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和公开力度,推进常态化、长效化建设,全面提高政务公开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在认真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新媒体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2020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双微),多管齐下加大宣传;利用淮北日报、淮北日报全媒体,接受淮北市广播电视台访谈,政风行风热线每周定期上线、就百姓关心的国省干线建设、水运工程、公交改革、“四好农村路”建设、“十三五”交通运输发展成就、“十四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等相关问题,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回应社会各界的呼声与建议,对群众关心的公交车、出租车等热点问题,快速反应、及时处置、主动发声、为民解忧。
2021年1月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