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确保道路运输行业有序良好发展,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3年第12号)第八条、第十四条之规定,市交通局拟对该批次名下无营运车辆、不具备许可条件的道路运输经营业户,予以公告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现将名下无营运车辆的经营业户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4日至2026年4月30日。公示期满依照规定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并请署名及附联系方法(单位请加盖公章)的形式在2026年4月30日下午17:00时前反馈至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窗口。
联系地址:淮北市梧桐中路19号科创中心1号楼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交通窗口
邮 编:235100
电 话:0561-3111287
电子邮箱:417362587@QQ.COM
特此公告。
附件:
名下无营运车辆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统计表(2510前).xlsx
淮北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14日
皖公网安备340600020100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