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交通运输局《催告书》送达公告
高安市中隆汽运有限公司:
你(单位)因违反交通运输行政管理法规,本机关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你未按期履行义务,本机关依法向你催告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现按法定程序在淮北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30 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561-3069018/0561-3069060;地址:淮北市孟山北路72号淮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违章处理大队
特此公告。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