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23年3月1日至4月25日,对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三家党组织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巡察对象
对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县级干部,下一级主要负责人等。
二、巡察内容
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结合被巡察单位特点,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开展监督检查。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邮政信箱、联系信箱、电子邮箱,开通信访举报电话、手机,接受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一)信访接待点:曼哈顿酒店8503房间;
(二)联系信箱设置地点:市交通运输局南门东侧(淮海中路130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一楼大厅(孟山北路72号)、市道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办公楼门东侧(相山区花园路3号);
(三)举报电话:18956194657;
(四)电子邮箱:hbswxcz01@163.com;
(五)邮政信箱:淮北市人民路208号市行政中心市委巡察办转市委第一巡察组收(邮政编码235000)。
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20日。
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巡察对象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市委第一巡察组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