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至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淮北段项目(相山段)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00号)、《淮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北市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淮政办秘〔2020〕31号)等相关规定,为让公众了解徐州至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淮北段项目(相山段)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信息,现公示如下:
一、评估事项名称
徐州至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淮北段项目(相山段)土地征收。
二、评估事项概况
依据《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相预征收〔2022〕9号),为保障土地征收工作顺利实施,依法合理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依法开展徐州至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淮北段项目(相山段)土地征收工作。
(1)土地征收范围
徐州至淮北至阜阳高速公路淮北段项目(相山段)土地征收项目位于相山区渠沟镇大梁楼村、瓦房村、徐集村、(淮北凤凰山经济开发区)王店社区、小集社区境内,地块北至洪碱河,南至濉溪县彭楼村土地,西至相山区大梁楼村、瓦房村、徐集村、王店社区、小集社区土地,东至S101(合相路)(详见土地征收位置示意图)。
拟征收土地总面积39.1597公顷,其中农用地35.2989公顷(含耕地28.5335公顷),建设用地3.5007公顷,未利用地0.3601公顷。其中:
拟征收渠沟镇大梁楼村集体土地总面积12.8932公顷,其中农用地12.7031公顷(含耕地12.0915公顷)建设用地0.1901公顷;
拟征收渠沟镇瓦房村集体土地总面积6.3523公顷,其中农用地5.2770公顷(含耕地4.1087公顷),建设用地1.0753公顷;
拟征收渠沟镇徐集村集体土地总面积11.7521公顷,其中农用地11.5208公顷(含耕地8.1203公顷),建设用地0.2313公顷;
拟征收渠沟镇(淮北凤凰山经济开发区)王店社区集体土地总面积0.1980公顷,其中农用地0.0514公顷(含耕地0.0514公顷),未利用地0.1466公顷;
拟征收渠沟镇(淮北凤凰山经济开发区)小集社区集体土地总面积7.9641公顷,其中农用地5.7466公顷(含耕地4.1616公顷),建设用地2.0040公顷,未利用地0.2135公顷
被征土地实际面积及地类以勘测定界结果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土地征收位置示意图
(2)征收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淮北市征收集体土地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淮政秘〔2020〕18号)文件执行。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工作和生活在土地征收项目附近的公众和单位,特别是相山区渠沟镇大梁楼村、瓦房村、徐集村、(淮北凤凰山经济开发区)王店社区、小集社区所涉及征地公众。征求土地征收对公众个人和相关单位的影响,对土地征收的态度以及其他相关问题。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评估主体和评估单位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表达对土地征收涉及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反馈渠道
1.评估主体:淮北市交通运输局
邮 箱:369221793@qq.com
2.评估单位:安徽井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5005510990(杨工)
邮 箱:360967210@qq.com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