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建立互联网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制度的通知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2-03-11 14:17 字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在新形势下的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水平,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推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地落实。经研究,特制定此机制。

一、完善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引导工作机制

(一)建立局重大舆情及突发事件舆论引导领导机制

建立局党组统一领导,实际工作部门分工负责,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社会各方共同配合的工作机制,保证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及时有效,协同推进。成立重大突发事件舆论引导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负责人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形成局领导指挥,局属各单位领导负责,机关各科室协调,各部门分工合作,快速有效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舆情搜集研判机制

机关党委负责指导各部门、各单位的舆情监测研判工作。信息办作为互联网的专职网络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对互联网舆情进行常规监测,对于敏感类舆情安排专人监测。

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专人和力量,对本部门和本单位业务工作范畴的舆情保持密切关注。在推出重要政策和举措、遇有社会关注重大事件时,要保持对舆情的24小时不间断关注。如遇突发事件,争取第一时间要实事求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不遮遮掩掩,不拖拖拉拉,不文过饰非。

(三)建立口径拟定和通报工作机制

建立由局办公室负责协调、各业务部门参与的口径拟定和通报机制。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局主要领导汇报,

根据事实情况相关部门应拟定统一口径对外通报。  

(四)建立舆情处置机制

根据舆情情况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加强策划和协调,组织掌握相关政策、熟悉有关领域业务的专家参与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和政策解读工作,为媒体开展相关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五)建立加强舆情回应机制

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影响范围,第一时间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发布和舆情回应,把握信息发布时、度、效。对涉及重大突发事件的舆情,要按照规定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六)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将舆情应急管理情况纳入考核工作。局办公室定期对舆情应急管理工作经验做法进行梳理汇总,对先进典型以适当方式进行推广交流,对舆情应急管理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批评,问题严重的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政务公开”的原则,以更开放开明的心态,对待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工作。除因政治性、涉外性强,复杂、敏感的突发事件经请示批准不作公开报道外,其它突发事件均应让社会公众知晓。对封锁消息造成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部门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各单位、各部门在研究解决业务工作问题的同时,要同步研究、同步安排、同步推进舆论引导工作,包括舆情监测情况和舆情处置方式、应对口径等,并及时将上述问题向局分管领导报告。

(三)建立和完善新闻发布制度。要准确把握信息发布的时效性、真实性和权威性,避免因工作滞后而造成舆情的混乱、扭曲和失控。对出现与事实不符、干扰事件处置、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报道,要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澄清和纠正;必要时,上报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做出处置。要特别重视畅通“主渠道”,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优先安排或接受主流媒体采访,对主流媒体采访报道提供便利条件。

(四)重大舆情以及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要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不得泄漏党和国家的机密。处置突发事件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有关事件的消息和进行评论;其它部门、单位及人员,未经局主要领导授权,不得对外发布有关信息和评论。

(五)对其他地区采访报道我市交通领域突发事件的请求,应依据“内外有别”原则,区别对待。重大敏感突发事件对外媒体采访安排和新闻发布,应事先征求宣传部和网信办的意见。

三、互联网舆情及突发事件舆论引导的原则和程序

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应遵照依法依规、及时主动、准确权威、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进行。

(一)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重大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规和规定,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二)明确责任。重大交通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各有关业务部门和单位是第一责任主体,局办公室为舆论处置的牵头指导部门,代表局指导协调舆论引导工作。

1、有全局影响的重大交通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工作在领导小组指挥下,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有关业务部门和单位配合。必要时,向市委宣传部部、市委网信办报告,请求支持。

2、不具全局影响的一般性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工作,由有关部门、单位按层级管理原则,应在了解情况、协调一致后视情进行舆论引导,自行组织实施。

(三)及时报告、主动发声

1、互联网重大舆情发生后,实际工作部门应在半小时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口头报告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发展的现况,一小时内,上报文字材料,两个小时之内报告舆情应对方案和热点问题口径。防止迟报、漏报,禁止瞒报、谎报。

2、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相关报告和方案后,应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必要时,上报上级宣传主管部门。一小时内对处置方案和口径提出处置意见。

3、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应采用合适的形式开展。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请示市委宣传部,争取在24小时之内举办新闻发布会。对较为复杂的突发事件,可分阶段组织报道和发布。同时对事件的调查处理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