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网约车专项整治行动 通告
为规范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合法经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按照上级交通主管部门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网约车市场专项整治。
一、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须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须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其驾驶员须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经营合法手续不得从事网约车经营,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应自觉纠正违法行为立即停止经营。
三、自本公告发布7日起,对违反《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行为,淮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依法予以查处。
淮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1月20日